首页 > 行业 > 正文

公积金代扣怎么办理?

2023-06-30 16:45:10 来源:互联网

公积金代扣怎么办理?一、公积金代扣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单位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复印件(一)(二)(三)(四));((五。

一:南京公积金代扣怎么办理

在南京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后,办理公积金逐月代扣商贷的流程办理公积金逐月代扣商贷流程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信息登记并且打印贷款证明。携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各商业银行每月9日前,向管理中心提供各借款人上月还款信息。管理中心收到信息后,于每月15日前,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办理逐月代扣的条件每个账户留存余額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月缴存额之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的月应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南京办理逐月代扣流程及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何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 语音查询:拨打查询 *** 12329,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密码,再按提示选择项查询项目。 *** 查询: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www.njgjj.com或者www.jsglj.gov.cn/gjj在网站的首页选择查询项目,点击登录页面,按照要求输入账号、密码查询。多媒体机查询:在多媒体机首页点击数据查询,按照要求感应身份证号码,选择查询项目。

公积金查询

PS:包含但不限以上方式(南京市),如有不当,敬请见谅,如有其它疑问可评论留言讨论。

二:公积金代扣办理需要本人去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委托提取,委托提取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1.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更好是本人去办理。如果要代办,需要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更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更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公积金提取

标签: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